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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人體攝影,大部分人飄到腦中的第一個印象,就是情色。

為了觀察所謂的「情色」世界,特別上網瀏覽「中國攝影」的網站,該網站匯集了各種形式的人體創作,

在某些層面上來說,它比我們的在影像的尺度上稍微開放;

但無可避免的,在點閱「藝術人像」這樣的區塊,它還是不得不標明(非色情人體攝影),

在看了這樣的字句同時,筆者有點無可奈何的會心一笑;不知是撇清關係,還是此地無銀三百兩?

通常在壓抑的社會環境裡,「人體影像」的空間有兩種極端的反應,要不就是蓬勃發展,拍攝議題與形式千百種,目的在滿足「欲求不滿」的社會大眾;要不就是防微杜漸,唯恐因此風一開而天下大亂。但殊不知,對於「情色」與「藝術」的界定似乎模糊的環境下,我們可藉由戈德曼提出的「什麼時候才是藝術?」的問題裡,找出人體影像創作的藝術性。

首先,需探討「創作者的觀點與態度」:對於作者在每一次的創作,不論是以參加比賽、辦理展覽或出版專輯等不同的目的,皆須有一定的主軸,這有別於為裸露而裸露;人體猶如衣著的形式之一,從肢體本身的形式、語言到動作,可依不同的創作觀點而創作出不同影像,重點在於創作者的腦袋,而不是裸露的本身。

其次,為「發表場域與詮釋形式」:可以依影像的呈現地點作為判斷,在私下流通的小報或雜誌有別於美術館或藝廊的展現,作者詮釋的形式透過平面影像或動態影像?虛擬或實體?或者,充氣娃娃是不是也當作為一種「人體」的標的?最後,依「評論者或觀賞者的評價」來判斷,媒體對與整個議題的觀感為何?觀眾是否透過這樣的展出,產生共鳴或反抗?很多藝術的表現並不絕對有贊同的聲浪,但如何透果這樣的反應,而達到正面的交流與正向循環機制,才是我們所追求的目標。

從過往以來的「人體」拍攝手法,可以歸納出幾種內容類型:一、「肌理的美感」:陳述人體本身的景象,從Edward Weston表現人體的線條美感到抽象的形式最具代表性。二、「氛圍營造」:人體在框景裡頭,僅為呼應環境的一部份,或者可以說,人體是擺設的道具之一。三、「媒介」:透過人體原形的塑造,表現出作者想創作的意念,比如說,藉由數位合成的技術,將人體依四季春、夏、秋、冬來展現其風情。四、「與其他介面結合」:透過另一種物體來反應人體,水是我們最常應用的,比如說人體對應到溪流、湖海或浴缸蓄水等,或者,透過玻璃、金屬等反光的物體表現另一種非自然的線條或景致。

儘管在每個世代對情色、藝術的定義不同,但我們可以確認在藝術上運用較多的隱喻的手法,而不似情色僅止於赤裸裸的視覺滿足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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